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也已由国务院批准公布。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1、《若干意见》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将“双一流”建设视为重大战略部署。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发展,明确了“双一流”的战略目标。2021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意见》。在新发展阶段,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着眼于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以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2、《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2015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在每个建设周期内贯彻总体建设目标和阶段性要求。《若干意见》面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基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该文件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30年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重点强调“双一流”建设要更加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3、如何评价首轮“双一流”建设的整体进展? 答:首轮“双一流”建设是长期推进、不断深入的内涵建设过程,必须坚持规律、久久为功。在首轮建设期间,各建设高校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了阶段性目标。党对高校领导全面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师资队伍结构改善,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涌现,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和学科领军人才加盟。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扩大,科教协同、产教协同育人模式得到完善。在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同时也在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合作等方面有所体现。建设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提高,同时“双一流”建设为地方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引领作用。
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任务的重点是什么? 答:第二轮建设要贯彻《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与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任务重点包括: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注重权责匹配,构建育人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深化科教融合;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引育并举汇聚优秀人才,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深化科教融合,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5、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学科的认定原则是如何确定的?回答:认定原则基于《总体方案》和《推进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综合考虑首轮建设成效、各方意见和专家咨询。确定了"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认定原则,其中一是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以确保高校和学科能够保持稳定、持续投入、发挥支撑作用。二是在国家急需领域进行布局调整,特别是加强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三是鼓励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允许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需求提出调整申请,经过专家审议和国务院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6、新增建设学科的认定程序和条件是什么?回答:认定程序与首轮相同,专家委员会讨论后提出咨询建议。新增建设学科需同时满足三个要求:一是切合国家急需领域;二是在相应领域的一级学科内涵、特色和贡献方面出色;三是在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门槛上,多维度设置认定条件,不与大学排名、论文指标挂钩。经过专家委员会咨询和三部委研究后,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名单。
7、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公开警示的学科为何没有退出建设范围?回答:考虑到首轮建设整体取得成效,但部分学科由于各种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为激励和警示,采用了公开警示机制。公开警示的学科经过专家委员会评议,根据学校定位、建设成效和学科特色优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学科将接受2023年再评价,未通过的将退出建设范围。
8、首轮建设成效评价是如何进行的?回答: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双一流"建设,三部委于2021年发布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在各建设高校自评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背靠背"式的定量分析,组织专家进行定性评价。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角度呈现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成效。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查找问题、发现差距,不计算总分、不发布排名,以促进建设中的改进。
9、"双一流"建设如何"破五唯",是否与排名、论文指标挂钩?回答:"双一流"建设坚决克服"五唯",即不以帽子和论文数量等简单指标来监测,强调定性描述和定量数据相结合,关注质量、贡献和内涵建设。在成效评价中,强调体系性、诊断性、集成性和发展性,不简单以论文数量、排名变化、帽子数量等作为评价指标。在建设学科的认定中,不与各种大学学科排名、论文指标挂钩,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基本门槛,以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为基本依据。
10、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考虑是什么?回答: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要有世界一流的视野和格局。"双一流"侧重于"建设",以学科为基础,而不是人为划定身份、层次,不区分"三六九等"。鉴于首轮建设中一些高校对"双一流"建设理念理解不到位,第二轮将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在各具特色的领域和方向上创造真正的世界一流。
11、为什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建设学科没有在公布的名单中?回答:为了扩大建设自主权,强化建设高校的主体意识和创新动力,三部委先行赋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校学科建设自主权。这是为了推动建设管理重心下移,激发创新和突破。两校在深化改革、资源投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首轮建设成效突出,被认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放权的主要考虑包括:一是两校可自主确定学科建设数量和优化方向;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急需的领域方向。两校将建立适应内涵建设和长远发展的自我评价体系,自行公布建设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