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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关于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全面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水平,近期,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共同发布《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这是关于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首个专门文件。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减”执法工作。《“双减”意见》多次强调要强化校外培训执法,依法惩罚违规行为,产生警示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加大“教育培训”等关键领域执法力度。由于“双减”工作深入,一些地方在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影响了政策实施和教育质量。为推动“双减”工作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决定推进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加强治理。

2、问:《意见》的制定过程如何?

答: 《意见》制定过程中,按照《“双减”意见》的要求,制定组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分析了当前校外培训执法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各地的执法经验,借鉴其他行业的执法思路,形成初稿,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征求的意见包括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的看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学校、培训机构、家长代表的观点,以及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等社会各界的反馈。文件形成的过程是一个民主、充分讨论的过程。

3、问:《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 《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构建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主要任务包括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机制,强化教育部门执法职责,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实效。

4、问:《意见》如何健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机制?

答: 健全机制是《意见》的关键部分。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其次,要建立“行—行”协同机制,明确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再次,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最后,要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5、问:《意见》如何强化教育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

答: 为确保执法职责有效履行,《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职能。依法确保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具有执法权力,提升行政检查、处罚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分级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方面的责任,管理主体由省级查处违法行为。

6、问:《意见》对增强执法力量作了哪些要求?

答: 为解决一些地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构,承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任务。强调要加强执法力量配备,科学设置岗位,充实执法人员。上级机构可以调用下级力量,确保形成合力。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7、问:《意见》如何规范监管行政执法?

答: 规范执法是关键,需要持续努力。首先,明确制定执法清单,成为规范执法的基础。《意见》规定将发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各地要出台相关规定并贯彻执行。其次,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包括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合法有效。此外,要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互联网+执法”和信用监管方式。

8、问:如何确保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取得实效?

答: “双减”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位统筹,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党的领导,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资源和条件充足。强调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定期梳理问题,及时部署整治行动。健全监督机制,要求各地建立监管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案卷管理,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督导问责,对“双减”工作不力的地方和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制度。对违法行为要进行惩罚,形成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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