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以其强劲的后拍而闻名,通常采用4/4拍,尽管更先进的风格可能采用更复杂的节奏型式。与爵士音乐相比,摇滚中的鼓声和低音通常相互交织,保持着紧密的模式。
乐器方面,吉他通常是摇滚音乐的主导乐器。过分强烈的弦乐和独奏的琴声成为了这一流派的代名词。一提到“摇滚明星”,你会想到谁?典型的情景就是,穿着皮衣的吉他手站在马歇尔音箱前,如Slash或吉米·亨德里克斯。
对于歌手来说,摇滚乐可能是最具侵略性的。从罗伯特·普兰特到Axl Rose,摇滚歌手的演唱方式充满激情。他们必须拥有强有力、通常是高亢的音色,才能盖过嘹亮的吉他声和沉重的鼓点。
虽然作为一种音乐类型,摇滚具有惊人的多样性,但大多数摇滚音乐通过其侵略性、活力和庞大的音量而独树一帜。
这种特质使得摇滚音乐具有独特性。
摇滚的声音在很大程度上受时代影响,但大多数早期的摇滚音乐以响亮、高强度的吉他为特色。从查克·贝里到汤姆·莫雷罗,摇滚吉他手都倾向于将音量调至最大!早期摇滚吉他的声音就像是经过兴奋剂注射的布鲁斯音乐,而英国的乐队如奶油和齐柏林飞船则更进一步。随后,像艾迪·范·海伦这样的吉他手通过他的双手敲击技术扩展了电吉他的声音。现代吉他手如汤姆·莫雷罗和the Edge使用效果踏板和其他声音处理器将事情做得更出色。
然而,谈论声音是一回事,大多数人一听到摇滚音乐就能辨别出它来。听听查克·贝里的《约翰尼·b·古德》。开始时,过度驱动的重复旋律为摇滚吉他奠定了基调,几乎每个摇滚吉他手都在模仿它。或者是AC/DC的《黑色归来》。那些强劲有力的和弦,连续不断的鼓点,粗糙、凄厉的声音,当然还有令人瞩目的吉他独奏。这就是摇滚。再来听听科恩的《离我而去》。虽然离查克·贝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摇滚的要素仍然存在——重击的鼓点和伴随着强烈人声的沉重过度和弦。这三首歌跨越了大约50年,听起来几乎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它们都被认为是摇滚。再次证明,如果它摇滚,它就是摇滚!
这种活力使得摇滚音乐独一无二。
尽管每一种音乐类型都充满活力,但摇滚以其不断创新而著称。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在锻炼时选择听《愤怒反对机器》的“以……的名义杀人”,而不是莫扎特的《D小调安魂曲》。
许多次流派的摇滚最初是对旧风格的厌倦的反应。朋克和重金属在70年代后期将事物推向了一个新的、积极的水平,以回应当时的迪斯科和日益式微的经典摇滚。Grunge在90年代初期击败了发型金属,为这一流派注入了新的活力。像白线条乐团这样的乐队,真的只用鼓和吉他就将事情带回了基础,这是对体系的一次迫切震荡。
无论是甲壳虫乐队的《Helter Skelter》,还是潘迪拉的《Walk》,摇滚音乐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