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动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教工司负责人回应了记者的提问。
1、《通知》颁布的原因和意义是? 答:为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吸引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国务院于2020年8月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并进行了教师教育院校办学质量审核。审核通过的师范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建立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教育部贯彻中央部署,实施“放管服”改革,于2020年发布《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2年,在该方案基础上,继续在高校师范专业中推进免试认定改革,将培养院校责任前移,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通知》颁布的过程如何? 答:教育部高度关注免试认定改革,成立调研小组前往省份调研,充分征求地方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初稿制定。通过广泛征求高校和地方意见,修改完善《通知》并印发。
3、《通知》的主要内容是? 答:《通知》主要包括扩大改革范围、建立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强调免试认定改革工作要求等内容。它是对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同时考虑了新形势下的要求。
一是扩大改革范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监测数据核验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组织高校提供相关数据,确定改革范围。改革是分步推进的,对2017年及以前试点省份的高校相关专业,2022年起可参与改革。2018年及以后试点省份将另行通知。
二是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包括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根据不同培养目标分类开展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笔试应由学校组织,面试可结合实习实践考核。
4、如何确保改革工作的落实? 答:《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管,指导高校按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和考核,确保改革工作规范开展。二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审核并及时通知有关信息,相关高校要报送信息,实时维护学籍信息。三是对涉及违规行为的高校,依规追责,取消免试认定资格,核减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