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组委会审定,已评选出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多项奖项,包括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以及新优秀案例奖。现将评选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单位反映者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者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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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与国防教育处,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