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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以及相关单位的教育部门: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我们制定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的批准,现将该方案印发给各位,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部代章)

20221227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有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统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全员进行核酸筛查,仅针对校内特定人员进行相关检测。除非跨地区返校入学,否则师生出入校门和公共区域无需提供核酸证明。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检查办法,需由当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制定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视需要和当地情况,可进行师生的筛检、轮检或抽检等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需提供核酸证明,但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在无疫情的情况下,学校正常进行线下教学。当疫情流行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发生疫情后,应迅速减少人员接触,实施线上教学,并调整教学安排以疏散人员。中小学校在发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共同提出并执行防控措施。幼儿园发现感染者后,可暂时关闭。等疫情解除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加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在疫情流行期间,学校所在地需协同各方,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治疗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园内的聚集性疫情。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部门要指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建设校园健康驿站,根据师生数量和防疫需求科学确定床位数,提供充足的医护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设备。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提供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在校园内的宿舍区等地设立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医疗服务。高等学校的校医院应统筹管理全校的医疗资源,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中小学应加强卫生室(保健室)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并设立师生健康观察室,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师生提供暂时观察,并指导家长安全接回孩子。

四、健全专业救治流程

学校所在地的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应支持学校与相关医院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协调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开展工作,建立校内病例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根据病例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级诊疗,将一般病例转至指定医院;较严重和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在指定医院进行集中治疗;有基础疾病的重症病例,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五、师生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觉践行。强调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对师生的健康监测,入校时测量体温,对发热症状的师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前往学校工作和学习。联合社区开展师生重点群体的健康调查,及时建档并进行健康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应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提高疾病监测和预警的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根据学校总人数的15-20%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治疗药物和检测试剂的动态储备,人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储备量能维持一周以上,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以应对紧急情况。一旦学校内发生大规模疫情,需优先保障学校的生活和防疫物资,优先对校内有特殊需求的感染者进行救治。

七、完善校园公共卫生

着重人、物、环境共同防范和多种疾病共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地的空气流通,尽量避免使用没有自然通风的封闭空间。在校门、楼梯和电梯入口等处摆放消毒用品,确保进出人员的消毒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通过减少班额、加大座位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对于大规模的人员聚集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八、提供师生服务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需密切关注师生的情绪变化,引导师生理解和遵守防疫政策,增强士气和信心。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及时解决师生的问题,并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合理需求。鼓励学校向师生提供健康防疫包,掌握生活困难和有特殊需求的师生情况,并建立兜底帮扶制度。按照当地疾控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确保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的接种率和安全,积极推进应接尽接的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缓解学生的负面情绪,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氛围。

九、加强各方责任落实

各地要落实地方责任,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核酸检测策略,并领导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防控工作,支持学校的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和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的通道。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并执行本地区的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防控方面的困难与问题,加强督导和检查。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校医院和多部门协调管理的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中,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包括高职)、中小学(包括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相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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