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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征稿: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


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即将启幕,中国书法家协会携手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嘉兴市人民政府主办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简称“本届展览”。以下是有关事项的详细公告: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嘉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兴南湖学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将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

反对刻意模仿、跟风雷同、过度装饰等倾向。

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每位作者限投一组作品(刻字1件、书法1件)。

鼓励多字作品,可选择古今诗文,引用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

3、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报名参加初评评审,登录报名链接:http://www.zgsftv.com/web/discover

请下载《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报名指南》,按要求上传报名信息。

刻字作品图片通过上述网址上传,书法作品通过邮寄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5层中国书法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邮编:100125

4、费用及退稿说明:

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书法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标注。

五、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评审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评采用信息化评审,第二阶段为复评、终评。

六、展览

展览拟于20246月在浙江嘉兴举行。

七、出版

出版《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作品集》1册。

3、入展作者收藏费每件1000元(税后)。

4、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本届刻字展入展作品参加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终评。

6、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九、报名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开始接受网络投稿报名,至2023121524:00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1、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可能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附件下载:

1、《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报名指南》

2、《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网络代报名要求》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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