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国文艺收录官方网站!
书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奖节活动 > 书法

征稿中: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为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论述的学习,践行习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示书法篆刻艺术近年来的卓越成果,促进书法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共同决定主办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以下简称:本届国展)。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秉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严格执行“公平、公正、规范、科学”的评审要求。目标是发现人才、推出精品,保持中华文化的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坚定文化自信,书写时代正大气象,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绍兴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组织机构:

1、组织模式:

本届国展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统筹组织,山西、浙江、河南三展区具体承办。初评选区以团体会员为单位,在本地区、行业内展开初评预选与报送工作。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复评、终评评审。

2、组委会: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承办单位等组成,负责展览组织领导工作。

3、评审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统筹组织评审工作。

4、国展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设立国展办公室,负责展览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实施等事宜。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投稿。

2、征稿范围:

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均可投稿。刻字作品从“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入展作品中评选产生,具体投稿及评审等事宜另见《全国第十二届刻字作品展览征稿启事》,本启事不再详述。

3、投稿方式:

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作品参加其所在地区或行业团体会员组织的初评预选,入围后参加复评。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作品经其所在团体会员进行报送,直接参加复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人作者稿件由国展办公室负责收稿并安排评审工作。

每位作者仅可确定一家团体会员投稿,经两家及以上团体会员预选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

可多种书体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1件(含篆刻)。

投稿作者所有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作品要求:

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抵制不良作品。提倡自撰,文体不限。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

书法作品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小字类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篆刻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幅。

篆刻指定内容须四字、多字各选其一,朱文、白文各刻一方。

5、费用及退稿说明:

本届国展不收参评费。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

退稿工作由各收稿单位负责,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单位收藏。篆刻印屏不退稿。

6、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所在省份或行业协会、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

每件作品须附投稿登记表、作品疑难用字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原引版本复印件。

7、评审:

评审分为初评预选、复评、终评等阶段,共选出约1000件入展作品。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

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面试者,取消资格。

8、展览:

分展区展览结束后,计划20244月举行各分展区展览,同年5月在北京展出300余件作品。同期还将组织名家邀请展及相关学术活动。

9、出版:

出版《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10、作者待遇:

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1套。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件1000元(税后)。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北京展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11、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由各收稿单位进行征稿,截稿日期为20231215日,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12、收稿地址及相关信息:

详见附件3

13、其他事项:

为维护国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采取相应处理。

投稿作者特别许可: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等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享有相关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由于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可能发生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的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版权所有:中经网络文化(吉林)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中国教育部  新华网  中国文联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网  光明网  新浪微博  搜狐网  中青网  央广网  国际在线  CNTV  海外网  凤凰网  网易新闻  腾讯新闻

中国文艺收录 |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20220046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