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期通知称,44项竞赛及其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或高考加分项目。此通知涉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
教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申报、评审、公示和复核,共有44项竞赛被确定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包括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竞赛活动将在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之间举办,每学年原则上举办不超过1次,总计不超过3次。然而,竞赛及其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标准或高考加分项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事业单位、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宣传竞赛政策和名单,并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高办赛水平,确保竞赛具备公益性质。同时,鼓励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未经列入名单的违规竞赛,积极投诉举报相关违规行为,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于需要人员聚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应事先获得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