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意见》为新时代育人指明方向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背景与制定过程
《意见》的制定背景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相应机制的建立。经过多阶段的研究,包括开展课题研究、总结地方经验、研究起草文稿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意见》的最终版本。
总体要求
《意见》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工作原则包括坚持育人为本、政府统筹、协同共育、问题导向。在工作目标上,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
主要举措
《意见》提出三个方面的举措: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创新日常沟通途径,全面掌握学生情况。同时,家长应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注重家庭建设,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社会方面要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建设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
贯彻落实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意见》,需要强化组织领导,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时,要强化专业支撑,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团体参与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此外,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案例,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塑造全社会对协同育人的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发布,为我国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标志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将进入更加系统、科学、健全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