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发布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强调了加速构建以适宜融合为目标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并阐明了五个主要评价内容。
这份指南提出,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把育人放在首位,兼顾各方面,以评价推动发展,全方位提高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特殊儿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基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评价指南明确了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涵盖了18项关键指标和49个考核要点。在政府履行职责方面,要求坚持正确方向、整合规划、改善条件、保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等关键指标,以加强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真正提升特殊教育保障力度和水平。在课程教学实施方面,要规范课程设置、优化教学方式、多元评价和康复辅助支持等关键指标,鼓励学校改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评价方式,为特殊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质量。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求提升师德水平、完善教师团队、支持专业发展和提高待遇等关键指标,以帮助学校更好地配备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真正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在学校组织管理方面,要求完善学校管理、创设无障碍环境等关键指标,引导学校创造无障碍的物理、人文和信息环境,全面提升特殊教育的治理能力。在学生适宜发展方面,要求涉及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关键指标,目的是培养特殊学生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掌握未来发展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