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成立于1964年9月21日。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以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为办学定位,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办学类型,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积极传承并大力发展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多年来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
中国音乐学院具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授权点和“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教育教学覆盖研究生、本科、附中(预科)三个层次,构成集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为一体的全方位学科布局。学校设有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音乐学系)、作曲系、指挥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附属中学等教学单位,形成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及音乐教育多维一体的教学体系。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凝聚众多在行业内外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名家名师。师资教学与科研团队是由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各专业协会会长、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拔尖人才等构成的一流师资队伍,为建设国家级“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团队”、国家级“中国民族器乐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重点学科、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等科研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智库资源支撑。
建校五十余年来,学校的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涌现了大批著名的国际化人才,向海内外输送一万多名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先后与 85 所世界一流大学及国际知名院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和资源共享提供了重要渠道,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发展思路,探索并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与此同时,学校全面推动“中国乐派”的建设与发展,成立中国乐派交响乐团、中国乐派国乐团、中国乐派少年弹拨乐团,创建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国乐派研究院等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和影响力的高端科研平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水平研究型音乐学府。
历史沿革:
1964年9月21日
根据周恩来同志的倡议及其对文化部《关于建立中国音乐学院和中国舞蹈学校的请示报告》的批示,文化部在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和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专业和中国音乐研究所的基础上,从全国挑选了一批民族音乐专家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直属文化部。
1969年
全院下放到天津粮城劳动。
1973年
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合并成立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
1978年
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
1980年5月
文化部《关于恢复中国音乐学院的请示报告》得到国务院批准,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制,校舍仍设在前海西街17号旧址。1987年后逐步迁址健翔桥畔新校区。
1987年后
逐步迁址健翔桥畔安翔路1号新校区。
2000年
学校划归北京市主管。
教学院系:
管弦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
师资力量: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在中国声乐表演、中国器乐表演、中国音乐创作、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历史、中国音乐的传承与教育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校共有国家高校教学名师2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8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6项;近10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师生获金钟奖82项,文华奖124项;获文化部创新奖1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
建校50年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