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联主办此次活动,旨在挖掘民间美术资源,扶植农民画美术创作,表现新农村、新农民、新风貌,以文艺力量助推龙江乡村全面振兴,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展览主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化自信自强,繁荣美术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挖掘民间美术资源,扶植农民画美术创作,表现新农村、新农民、新风貌,以文艺力量助推龙江乡村全面振兴,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展览名称
田野丹青乡土风·第七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四、展览地点
肇东市于志学艺术馆
五、办展单位
主 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中共肇东市委员会
肇东市人民政府
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绥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 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农民画艺术委员会
中共肇东市委宣传部
肇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肇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肇东市昌五镇委员会
肇东市昌五镇人民政府
肇东市于志学艺术馆
六、组委会
顾 问
马 新
主 任
赵云龙
副主任
石正军 蒋丽丽
秘书长
孙铁成
委 员
崔 岩 张桂荣 徐天舒 田久学 徐居国 代文革
郑洪光 崔亚娟 张凤英 汪 源 初春霞
七、评审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八、作者身份要求
面向省内美术工作者征稿,投稿时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生活、学习。
九、作品要求
1.凡未参加过往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双年展的作品均可应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作品形式要有突出的农民画、民间绘画的艺术特征。
2.作品可采用水粉、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漆画等绘画材料,在布面、纸张上作画均可。
3.作品画芯尺寸统一为100cm×70cm(横幅或竖幅均可)。
十、作品评审
(一)初评
1.投稿采用电子图片方式投稿,图片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3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每人最多可报送3幅作品参评,并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2.投稿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
3.投稿邮箱:
m13654673372@163.com
4.初评收件联系人:
李勇波 13654673372
5.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二)复评
1.请进入复评的作者以组委会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寄送原作,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邮编、详细联系地址,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作者须严格按照征稿通知的作品尺幅要求送件,如尺寸不符,组委会有权拒收。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如寄送中造成破损、遗失等事故,责任自负。
3.复评收件地址:
黑龙江省肇东市昌五镇于志学艺术馆(邮编:151126)
4.复评收件联系人:
李勇波 13654673372
5.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一、展览评选及待遇
1.展览拟评选出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12件,优秀奖作品30件,入选作品70件。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和黑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3.展览拟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进行收藏,收藏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相关事宜由收藏单位与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展览结束后,展览组委会退回非收藏作品。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第七届黑龙江省农民画作品
双年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