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局):
《中央宣传部文艺局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的通知》(艺戏函〔2022〕28号)印发以来,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申报推荐参演作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了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作品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举办时间、地点
2023年5月15日至3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
二、演出方式
每台剧目装台2天、演出1场,同时参加线上直播。
三、工作安排
(一)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演出单位参加会演创造便利条件并予以适当经费补贴;要派员带队参演,督促各演出单位遵守会演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要指导参演单位精心打磨提高作品艺术质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本次活动;要组织本地创作、评论人员观摩演出。
(二)演出提倡使用现场乐队伴奏;会演期间将组织每个参演作品的领衔主演、主创代表等与媒体见面,介绍相关情况,请演出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三)主办单位将组织评议专家全程观看演出,为部分原创大型剧目举办评议会,演出单位负责人、编剧、导演、音乐、舞美、主演等应参会。
(四)拟于5月31日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新时代戏曲创作践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的做法、成就和经验”的主题,组织评议专家、各省(区、市)观摩人员代表、参演单位负责人等开展研讨。
(五)请各参演单位及时将参演作品的舞台技术要求、演职员人数、道具车规格及数量、会演时间段内最佳意向档期等信息发送至邮箱897755034@qq.com。
(六)会演前站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湖北省演艺集团 梅鹏程 13385289033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 1. 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作品名单.docx
2. 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宣传材料报送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