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
第五届中国歌剧节参演剧目的遴选和公示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参演剧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展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嘉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浙江演艺集团、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
(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等
三、主要内容
第五届中国歌剧节期间,将举办优秀剧目展演、经典歌剧展演周、一剧一评、民族歌剧创作人才研修班、歌剧艺术推广惠民等一系列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院团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优秀证书。
(三)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及宣传推广工作,参演院团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做好歌剧艺术推广惠民活动。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届歌剧节,为参演剧目提供必要补贴和有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联系人:伍洋、刘戈
电话:0571-85212768,18667110701
电子邮箱:176057399@qq.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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