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山东中国画创作研究院
临沂市美术家协会
临沂大学美术学院
临沂市文化馆(临沂画院、临沂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王世农、张宝亮
副 主 任:李 翔、王映海、张 望
秘 书 长:李 伟、张 宜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春成、王 平、王红坤、吉 斌、刘思通、孙同和、杜松儒、杨文森、张 伟、
张彦文、岳 伟、胡后彬、钟呈春、侯 钧、高思胜、章 云、简 斌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张彦文
办公室副主任:孙同和、胡后彬
展览编辑:张 洛、马 彬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3年1月
五、展览地点:山东省临沂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6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形式与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创作题材不限,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作品力求根植传统,注重书法与绘画在创作实践中的有机结合,弘扬中国画写意精神,彰显中国画的审美理想;内容要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新时代沂蒙精神的颂扬,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时代审美追求,展现时代新气象。
2.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张洛,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同源——第三届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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