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宣传展示福建省乡村振兴的新面貌,以文艺之力助推农村振兴,服务“三农”,造福百姓,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联袂主办,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科技文体传媒中心携手承办“主播说乡村”短视频和“我为乡村献首诗”诗歌征集展播活动。以下是详细的征集公告:
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主题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主播说”和“诗歌诵”反映福建乡村振兴的新面貌,突出各乡村的特色之美。
2、主题鲜明,情感真挚,创意独特,制作精良。
3、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内容。
报送要求 短视频报送要求
1、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或团队的原创作品,版权无争议,作者享有署名权,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形式展播。如有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品需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或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上播出。
3、作品格式:MP4格式,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视频要求画质清晰,音频配音清晰。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3部作品。
诗歌作品报送要求
1、围绕“我为乡村献首诗”创作诗歌,标题格式为“诗歌名——我为(乡村名)献首诗”,字数在30行以内。文末请附上所写乡村的简介。每人限投一首诗歌。
2、作品需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各种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可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权利归主办单位所有。
3、作品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作协邮箱,详见下文。
奖项设置及宣传展示
1、短视频作品奖项(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1万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5千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3千元+荣誉证书;
提名奖10名,奖金1千元+荣誉证书。
2、诗歌作品奖项(税前):
一等奖2名,奖金3千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千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5百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报名表获取 关注微信公众号“TV8文体频道”,输入关键字“主播说乡村”,即可下载报名表。
联系方式
1、短视频报送联系人:
蔡老师
联系电话:15159891875。
2、诗歌报送联系人:
陈燕
联系电话:0591-83704003。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福建省作家协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科技文体传媒中心
协办单位: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网络视频委员会
宁化乡村主播培训基地
欢迎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热爱乡村的朋友积极参与,共同描绘福建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