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江苏美术各画种的共同进步和平衡发展,壮大美术队伍,鼓励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挖掘美术原创力,推出更多美术精品,充分展示近年来美术创作的优秀成果,同时为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做好作品准备,拟定于2023年4月在淮安举办“首届江苏综合美术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淮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淮安市美术馆
淮安市文化馆
淮安市美术家协会
北京国图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展出时间
2023年4月
三、展览地点
淮安市美术馆 淮安市文化馆
四、征集办法
1、征稿对象:凡年满18周岁的全国美术工作者均可投稿。
2、作品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创作年限:参评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各类作品展览的美术作品。
4、作品类别:绘画(包括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漆画、年画、插图、漫画、连环画)和艺术设计(包括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工艺美术、建筑设计等)。
5、尺幅要求:
(1)绘画类:水彩·粉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综合材料绘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厘米(厚);壁画材料小样、材料局部制作或绘制尺寸不小于150厘米(高)×150厘米(宽),展出的作品全貌图与材料小样、局部材料制作或绘制部分的尺寸相加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50厘米(高)×360厘米(宽);漆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年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插图每组作品不超过5幅,尺寸不超过50厘米(高)×50厘米(宽);漫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厘米×100厘米;连环画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8到10幅,每幅作品不小于30cm(高)×40厘米(宽),不大于40cm(高)×50厘米(宽)。
(2)艺术设计类:需提交简明设计说明(300字以内),其中工艺美术类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有特殊展览要求的,须在文件中做详细说明。(特殊尺寸和重量的作品需提前申报组委会,同意后方可送评)
6、评选过程:
(1)初评:参评作者需提供高清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粘贴《投稿登记表》(见附件,为避免信息识别错误,手写无效,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每位投稿作者限交1件作品照片,多交者不予参评,谢绝寄送原作。
初评资料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寄达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初评资料概不退还)。联系人:陶宣岑,电话:025-83572046,邮编:210019。
(2)复评:作者接到复评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寄送至收件地点。作品原件须与初评照片一致,背面务必粘贴《投稿登记表》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方便评审及收退件。作品经评委复评确认后展出。
(3)退件: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全部退件,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到付,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作品图片、原作的装裱费用、送退件运输费、保险费等)由作者本人承担。
7、注意事项: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严禁抄袭或仿真印刷,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将由作者负责。展览组委会取消违规作者的参展资格,并在“江苏文艺网”进行公告。
五、作者待遇
1、本展览将评选出入选作品30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约50件。
2、入选作者在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时可计2分,优秀作品作者计3分。
3、所有入选作者获赠《首届江苏综合美术大展作品集》1册。
4、由展览组委会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5、展览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展览开幕式,并安排食宿。
六、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具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七、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组委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展览信息可登录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Jssmsjxh)查看。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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